中国应急管理机制形成过程

By Live Digest on Jul 27, 2008 in 危机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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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1年年初,上海市启动《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》编制工作,经过两年努力,编制完成总体预案,这是省级政府中最早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预案。
  • 2002年5月,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正式运行,成为中国最早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。
  • 2003年5月,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公布。
  • 2003年7月,国家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,国务院办公厅专门成立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”。
  • 2003年9月,《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》公布。
  • 2004年5月,国务院办公厅将《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》印发各省,要求各省人民政府编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。
  • 2005年1月,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和25件专项预案、80件部门预案,共计106件。
  • 2005年7月,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,标志着中国应急管理纳入了经常化、制度化、法制化的工作轨道。
  • 2006年1月8日,国务院发布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;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完成。
  • 2006年7月6日,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发布。
  • 2007年1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正式实施,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法律,标志着我国公共应急法律体系基本形成。

(来源:《中国人事报》记者孙忠法综合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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